本报讯 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,提升城市文化品位,近日,市委办、市府办联合下发了《关于2008年全市广场文化活动的实施意见》。东城区广场文化活动的开展时间定为4月底到10月初,总共50余场。 2008年,东城区广场文化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和市文化局牵头,从4月底到10月初,在市文化广场组织50余场大型文艺演出和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。首场演出由市总工会承办,时间定于4月30日。西城区广场文化活动由开发区工委负责安排。同时,提倡和鼓励强企、强村积极参与到广场文化活动中来。 据了解,相比往年,今年活动承办单位将更注重探索新形式,丰富新内容,更加贴近群众需求,力求雅俗共赏。
编辑:李蓓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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