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 “夏天都快要到了,可这空调维修了这么多次还是没修好啊……”日前,市消协接到消费者马女士的上门投诉,请求消协出面协调。 去年年初,马女士购买了一台品牌空调,7月,该空调出现不制冷现象,联系空调的维修公司上门修理,收取了150元修理费不说,使用才几周,空调又“旧病”复发,继续罢工。反反复复十多次,马女士只好再次联系该公司,其工作人员称要拆除外机,带回公司进行修理,便一走了之,没有下文了。保修卡上承诺保修三年,现在前后仅一年的时间,该公司的售后服务便原形毕露,无奈之下马女士投诉至消协请求处理解决。 其实,近年来,家电投诉一直居高不下。被投诉的问题主要包括:产品质量差,使用不久,甚至刚使用就出现质量问题;保修期内的家电产品出了质量问题,经销者与生产者互相推诿,拒不承担售后服务责任;产品出现质量问题,维修多次修不好;保修期内符合退、换货条件却遭到经营者的拒绝;要求提供“三包”服务,多次打电话联系经销店或生产厂家,始终没人上门提供服务;一些经销店向消费者声明:只管卖,不负责维修;一些生产家电厂家,在当地没有设维修点,令购买使用者寻修无门;还有的维修人员不提供维修记录给消费者,或不在保修卡上记录维修内容,借以规避国家有关“三包”规定的责任…… 家电产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的优劣,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日常生活。为此,市消协提醒消费者,在遇到家电质量问题纠纷时,要注意保全证据,尤其要要求维修人员作好维修记录,或索取维修次数凭证,这才有利于在家电再次出现故障时,可依据国家的“三包”规定或《消法》有关规定,要求经营者或生产厂家承担相关责任。
编辑:李蓓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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